財產保全,是指為了保證生效裁判的順利履行,經當事人申請,由人民法院裁定,在訴前或訴中採取的一種臨時強制措施。財產保全的方法有查封、扣押、凍結等。財產保全措施在民商事案件中的大量運用,以及其本身的功能和屬性,決定了其不可避免會出現申請錯誤的情況。錯誤保全申請,可能導致被申請人或相關方遭受財產損害,該損害賠償責任應採取何種歸責原則?
更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沿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第七十三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以下簡稱“《合同法解釋一》”)第十八條等關於“債權人的代位權”的規定,並略有修改,形成了新的“債權人的代位權”的規定:“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更多...
在涉外繼承案件中,如果涉案主體複雜、涉案財產的時間、空間跨度大,則可能涉及到複雜的法律關係問題;涉外繼承中某一問題的處理,可能需以確定另一涉外民事關係爲前提,而不同的民事關係,所適用的準據法可能會有所不同。
更多...
在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生效裁判確定的義務時,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執行程序是當事人維護自身權益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而在執行過程中,法院的執行行爲和執行標的可能遭受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或案外人的質疑,從而引發執行異議程序。本文主要介紹執行異議被駁回後的救濟途徑。
更多...
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修訂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新公司法”),並已於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新公司法定義了一個新概念“國家出資公司”,並單獨設立章節“國家出資公司組織結構的特別規定”。本文將簡要介紹新公司法下國家出資公司的相關規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