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研究

在締結涉外商事合同時,為便於處理將來可能發生的糾紛,當事人往往會在合同中約定具體的爭議解決方式。涉外商事合同的種類多樣,且每一個案的具體情況千差萬別,本文旨在探討在一般情況下選擇爭議解決機構需考慮的因素,以供當事人在締結涉外商事合同時參考。

更多...

股權是股東依法享有的財產權利。股東可以依法對其持有的股權進行轉讓、質押、贈與等處分。股東轉讓股權不僅是股東賺取股權增值收益的方式,更是股東(尤其是小股東)維護公司及股東利益和退出公司經營管理、及時止損的重要手段。

更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下稱“《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四條對競業限制進行了規定,用人單位對其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限制勞動者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以下簡稱“《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25條[1]和27條[2]規定了名義股東處分股權和一股二賣參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條的規定處理[3]確立的善意取得規則處理。

更多...

債務期限屆滿,債務人無法如期足額償還債務的情形時有發生。面臨該種情形,債權人往往會與債務人協商延長債務的履行期限。若延長債務期限的債務隨附著抵押擔保[1],則延長主債務履行期限將使得該抵押擔保的法律實務問題變得複雜。一般而言,產生債權債務的主合同由債權人與債務人簽署,產生抵押權(擔保物權的一種)的抵押合同由債權人與抵押人簽署,在債物兩分的理論下,主合同由債法(合同法)規範調整,抵押合同由物權法調整;但由於擔保物權的從屬性,主合同內容的變更可能會對抵押權產生重大影響。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