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速遞

1. 2019年6月8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上證發〔2019〕65號發佈《關於發佈科創板證券上市公告書內容與格式指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製作《通知》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規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的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的資訊披露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通知》提到,上海證券交易所根據證券品種分別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公告書內容與格式指引》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存托憑證上市公告書內容與格式指引》。境內科創公司、紅籌企業應按照發行上市的證券品種,適用相應的上市公告書。《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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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9年6月4日,司法部發佈《司法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環境損害司法鑒定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製作《通知》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全面加強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機構和鑒定人管理,為打擊環境違法犯罪提供了有力支持。《通知》要求,一、切實加強業務指導和服務;二、切實加強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案例庫建設;三、及時推出一批檢察公益訴訟中不預收鑒定費的鑒定機構;四、進一步規範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案件委託受理工作;五、全面建立環境損害司法鑒定黑名單制度;六、加強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機構和鑒定人執業分類管理;七、完善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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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9年5月24日,深圳證券交易所以深證上〔2019〕304號發佈《深圳證券交易所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關於為上市期間特定債券提供轉讓結算服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製作《通知》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強化債券信用風險管理,維護債券市場穩定,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通知》強調,在深交所上市交易期間的公司債券(含企業債券,不含上市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當按照本通知的規定進行轉讓的情形,和存在不適宜轉讓情形的除外。《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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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9年5月2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以發改辦財金〔2019〕566號發佈《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開展2018年度企業債券主承銷商和信用評級機構信用評價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製作《通知》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規範企業債券主承銷商及信用評級機構的業務行為,提高仲介服務品質,建立健全企業債券市場信用體系,推進企業債券市場健康、可持續發展。《通知》強調,國家發展改革委委託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和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分別具體實施企業債券年度主承銷商及信用評級機構信用評價工作,被評價主承銷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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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9年5月10日,深圳證券交易所以深證上〔2019〕273號發佈《關於發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資訊披露指引第3號——重大資產重組>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製作《通知》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充分發揮資本市場並購重組主管道作用、落實推進並購重組市場化改革,優化深市上市公司並購重組規則體系,進一步釋放市場主體活力。在《通知》制定過程中,深交所秉承“開門立規”的原則,通過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廣泛聽取市場各方意見,並充分吸收市場主體的合理建議,對《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資訊披露指引第3號——重大資產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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