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速遞

每週法律快訊 2023-05-12

類別: 法律速遞 2023.05.12

法律法規:

1.2023年5月9日,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發佈《關於公開徵求<跨國公司本外幣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規定(試點)>意見的通知》
2023年5月9日,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發佈《關於公開徵求<跨國公司本外幣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規定(試點)>意見的通知》。為持續推進資本項目重點領域改革,進一步便利跨國公司集團資金歸集使用,支援實體經濟高品質發展,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研究制定《跨國公司本外幣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規定(試點)》,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有關單位或個人可於2023年6月9日前提出回饋意見。
詳見:
https://www.safe.gov.cn/shenzhen/2023/0509/1478.html
來源: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2.2023年5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就即將正式啟動香港與內地利率互換市場互聯互通合作發佈說明
2023年5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就即將正式啟動香港與內地利率互換市場互聯互通合作發佈說明。為促進內地與香港金融衍生品市場的協同發展,構建高水準金融開放格局,2022年7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香港金融管理局發佈聯合公告,同意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和香港場外結算有限公司開展香港與內地利率互換市場互聯互通合作(以下簡稱“互換通”),初期先行開通“北向互換通”,香港及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境外投資者可通過兩地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參與內地銀行間金融衍生品市場。自聯合公告發佈以來,“互換通”的各項準備工作進展順利,“北向互換通”下的交易將於2023年5月15日啟動。為便於“北向互換通”的順利推出,現中國人民銀行就有關事宜作說明。
詳見:
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4870636/index.html
來源:中國人民銀行

3.2023年5月5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發佈《關於發佈<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存續期監管業務指引第1號——定期報告>的通知》(簡稱“《指引第1號》”)
2023年5月5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發佈《關於發佈<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存續期監管業務指引第1號——定期報告>的通知》。為了進一步規範公司債券定期報告資訊披露,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深圳證券交易所制定《指引第1號》,現予以發佈,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詳見: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rules/bussiness/t20230505_600285.html
來源:深圳證券交易所

4.2023年5月5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發佈《關於發佈<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存續期監管業務指引第2號——臨時報告>的通知》(簡稱“《指引第2號》”)
2023年5月5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發佈《關於發佈<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存續期監管業務指引第2號——臨時報告>的通知》。為了進一步規範公司債券臨時報告資訊披露,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本所對《公司債券臨時報告資訊披露格式指引》進行修訂,形成了《指引第2號》,現予以發佈,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詳見: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rules/bussiness/t20230505_600286.html
來源:深圳證券交易所

5.2023年4月27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佈《關於規範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意見》(簡稱“《意見》”)
2023年4月27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佈《關於規範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意見》。房地產經紀對促進房屋交易、提高交易效率、保障交易安全具有重要作用。近年來,部分房地產經紀機構存在利用房源客源優勢收取過高費用、未明碼標價、捆綁收費、濫用客戶個人資訊等問題,加重交易當事人負擔、侵害其合法權益。為規範房地產經紀服務,加強房地產經紀行業管理,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現提出《意見》。
詳見:
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305/20230508_771481.html
來源: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6.2023年4月26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發佈《關於印發<中央企業債券發行管理辦法>的通知》
2023年4月26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發佈《關於印發<中央企業債券發行管理辦法>的通知》。為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規範中央企業債券發行,利用債券融資推動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和《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378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中央企業債券發行管理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中央企業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詳見:
http://www.sasac.gov.cn/n2588035/n2588320/n2588335/c27846549/content.html
來源: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7.2023年4月24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佈《關於印發<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指引(2023年版)>的通知》(簡稱“《通知》”)
2023年4月24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佈《關於印發<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指引(2023年版)>的通知》。為進一步規範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完善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制度,便利銀行、申報主體更準確地理解和執行申報要求,國家外匯管理局修訂形成了《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指引(2023年版)》(匯發〔2023〕10號),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指引(2019年版)>的通知》(匯發〔2019〕25號)同時廢止。
詳見:
http://www.safe.gov.cn/safe/2023/0506/22669.html
來源:國家外匯管理局

8.2023年4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公告〔2023〕第7號聯合發佈公告
2023年4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公告〔2023〕第7號聯合發佈公告。中國人民銀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發佈的《關於查詢、凍結、扣劃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銀行存款的通知》(銀髮〔1993〕356號),自公告之日起廢止。
詳見:
http://www.pbc.gov.cn/tiaofasi/144941/3581332/4870608/index.html
來源:中國人民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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