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速遞

每週法律快訊 2022-12-09

類別: 法律速遞 2022.12.09

法律法規:

1.2022年12月8日,最高法發佈《涉英烈權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簡稱“《案例》”)
2022年12月8日,最高法發佈《涉英烈權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案例》涉及維護英烈人格利益、烈屬合法權益、烈士紀念設施等案件。重點涵蓋以下4個方面:一是加大對英雄烈士人格利益保護力度。二是推動落實烈屬撫恤優待政策。三是服務保障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四是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382301.html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2.2022年12月8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發佈《關於發佈<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業務指引第2號——流動性服務(2022年修訂)>的通知》
2022年12月8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發佈《關於發佈<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業務指引第2號——流動性服務(2022年修訂)>的通知》。為進一步發揮上市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服務商功能,優化基金流動性服務考核安排,深圳證券交易所對《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業務指引第2號——流動性服務》進行了修訂,並予以發佈,自2022年12月21日起施行。深圳證券交易所於2021年4月9日發佈的《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業務指引第2號——流動性服務》(深證上〔2021〕375號)同時廢止。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rules/bussiness/t20221208_597728.html|
來源:深圳證券交易所

3.2022年12月8日,市場監管總局發佈《市場監管總局等11部門聯合治理醫療美容行業突出問題曝光一批違法案件》(簡稱“《案件》”)
2022年12月8日,市場監管總局發佈《市場監管總局等11部門聯合治理醫療美容行業突出問題曝光一批違法案件》。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規範和促進我國醫療美容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市場監管總局、公安部、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國家網信辦、國家中醫藥局、國家藥監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11部門決定,自2022年9月起,在全國範圍內集中開展醫療美容行業突出問題專項治理行動。自專項治理行動開展以來,有關部門和地方組織開展行業摸底排查,匯總梳理了一批違法違規線索,查處了一批違法違規案件,偵破了一批刑事案件。現選取部分案例予以曝光。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samr.gov.cn/xw/zj/202212/t20221207_352093.html
來源:市場監管總局

4.2022年12月7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深圳市地方標準批准發佈公告(總第93號)》(簡稱“《公告》”)
2022年12月7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深圳市地方標準批准發佈公告(總第93號)》。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批准發佈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公共場所衛生防護技術指南、大宗商品供應鏈金融服務風險管理規範、醫療器械唯一標識資料介面規範3項深圳市地方標準,並予以公告。
具體內容詳見:
http://amr.sz.gov.cn/xxgk/qt/tzgg/content/post_10327111.html
來源: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5.2022年12月7日,最高檢發佈5件依法懲治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典型案例(簡稱“《案例》”)
2022年12月7日,最高檢發佈5件依法懲治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典型案例。該批典型案例涵蓋了對公民征信資訊、生物識別資訊、行蹤軌跡資訊、健康生理資訊等不同類型個人資訊的全面保護,體現了檢察機關依法從嚴懲治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的政策導向。該批典型案例對司法辦案中涉及個人資訊的有關法律適用問題進行了重申或明確。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t/202212/t20221207_594915.shtml#1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6.2022年12月6日,商務部、公安部、海關總署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擴大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地區範圍的通知》(簡稱“《通知》”)
2022年12月6日,商務部、公安部、海關總署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擴大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地區範圍的通知》。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二手車出口工作的決策部署,積極有序擴大二手車出口,推動外貿保穩提質,經研究,三部門決定新增14個地區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並就有關事項發佈《通知》。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zcfb/zczxzc/202212/20221203372133.shtml
來源:商務部

7.2022年12月6日,海關總署以公告2022年第122號發佈《關於執行<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22年版)>有關事項的公告》(簡稱“《公告》”)
2022年12月6日,海關總署以公告2022年第122號發佈《關於執行<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22年版)>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令第52號發佈了《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22年版)》,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國務院關於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及相關規定,現海關總署就執行中的有關事項發佈《公告》。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4719795/index.html
來源:海關總署

8.2022年1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生物多樣性司法保護典型案例》(簡稱“《案例》”)
2022年1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生物多樣性司法保護典型案例》。為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軌道上扎實服務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中國式現代化,全面展示人民法院生物多樣性司法保護工作情況,最高人民法院在發佈《中國生物多樣性司法保護》的同時,遴選發佈《案例》。《案例》共15個,涉及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訴訟等不同訴訟類型。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381901.html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9.2022年12月2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關於印發《深圳市食品藥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的通知(簡稱“《辦法》”)
2022年12月2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關於印發《深圳市食品藥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的通知。為鼓勵社會公眾參與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積極舉報各類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的違法線索,及時發現、控制、消除食品藥品安全隱患和危害因素,嚴肅查處食品藥品安全違法案件,營造良好的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共治氛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深圳經濟特區食品安全監督條例》《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辦法》。
具體內容詳見:
http://amr.sz.gov.cn/xxgk/qt/tzgg/content/post_10293406.html
來源: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10.2022年11月28日,中國銀保監會以銀保監規〔2022〕20號發佈《關於印發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風險管理辦法的通知》
2022年11月28日,中國銀保監會以銀保監規〔2022〕20號發佈《關於印發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風險管理辦法的通知》。為加強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風險管理,銀保監會制定了《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風險管理辦法》,並予印發。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084271&itemId=928
來源:中國銀保監會

11.2022年11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佈《關於境外機構境內發行債券資金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簡稱“《通知》”)
2022年11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佈《關於境外機構境內發行債券資金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為規範境外機構境內發行債券資金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兩部門就境外機構境內發行債券有關事宜聯合發佈《通知》。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pbc.gov.cn/zhengwugongkai/4081330/4406346/4693545/4726665/index.html
來源:中國人民銀行

12.2022年11月18日,財政部、教育部聯合發佈關於印發《中央高校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學科)和特色發展引導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簡稱“《辦法》”)
2022年11月18日,財政部、教育部聯合發佈關於印發《中央高校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學科)和特色發展引導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為深入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以及特色發展,進一步規範“中央高校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學科)和特色發展引導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財政部、教育部對《財政部 教育部關於印發<中央高校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學科)和特色發展引導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科教〔2017〕126號)進行了修訂並印發了《辦法》。
具體內容詳見:
http://jkw.mof.gov.cn/zhengcefabu/202212/t20221208_3856576.htm
來源:財政部

13.2022年11月17日,中國銀保監會、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工業和資訊化部、市場監管總局以銀保監規〔2022〕18號聯合發佈《關於規範“銀行”字樣使用有關事項的通知》(簡稱“《通知》”)
2022年11月17日,中國銀保監會、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工業和資訊化部、市場監管總局以銀保監規〔2022〕18號聯合發佈《關於規範“銀行”字樣使用有關事項的通知》。為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要求,進一步規範“銀行”字樣使用,四部門就有關事項發佈《通知》。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084232&itemId=928
來源:中國銀保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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