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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1.2021年3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以公告2021年第11号联合发布《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简称“《公告》”)
2021年3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以公告2021年第11号联合发布《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两部门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发布《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
http://szs.mof.gov.cn/zhengcefabu/202103/t20210331_3679060.htm
来源:财政部
2.2021年3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以公告2021年第6号发布关于《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
2021年3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以公告2021年第6号发布关于《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常务会有关部署,深入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5162954/content.html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3.2021年3月3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深证上〔2021〕336号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的通知
2021年3月3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的通知。根据合并主板与中小板相关工作安排,并为更好适应市场需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进行了修改,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予以发布,自2021年4月6日起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5月12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深证上〔2017〕307号)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rules/bussiness/t20210331_585338.html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4.2021年3月3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深证会〔2021〕263号发布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1年3月3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根据合并主板与中小板相关工作安排,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中涉及中小板的条款进行了修改,并将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rules/bussiness/t20210331_585342.html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5.2021年3月3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深证上〔2021〕334号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的通知
2021年3月31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的通知。根据合并主板与中小板相关工作安排,并结合监管实践,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进行了修改,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予以发布,自2021年4月6日起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2014年10月24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深证上〔2014〕387号)和2011年10月18日发布的《关于在部分保荐机构试行持续督导专员制度的通知》(深证会〔2011〕52号)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rules/bussiness/t20210331_585341.html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6.2021年3月3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深证上〔2021〕333号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高比例送转股份(2021年修订)》的通知
2021年3月31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高比例送转股份(2021年修订)》的通知。根据合并主板与中小板相关工作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高比例送转股份》进行了修订,予以发布,自2021年4月6日起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11月23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高比例送转股份》(深证上〔2018〕563号)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rules/bussiness/t20210331_585340.html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7.2021年3月3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深证上〔2021〕335号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的通知
2021年3月3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的通知。根据合并主板与中小板相关工作安排,并为更好适应市场需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予以发布,自2021年4月6日起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2008年12月3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深证上〔2008〕163号)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rules/bussiness/t20210331_585339.html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8.2021年3月3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深证上〔2021〕337号发布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通知
2021年3月3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通知。根据合并主板与中小板相关工作安排,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中涉及中小板的条款进行了修改,并将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rules/bussiness/t20210331_585336.html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9.2021年3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以银办发〔2021〕34号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银行间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对外开放服务 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的通知》 (简称“《通知》”)
2021年3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银行间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对外开放服务 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的通知》。为进一步优化银行间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对外开放服务,在依法合规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入市的同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并予发布《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pbc.gov.cn/rmyh/105208/4220828/index.html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10.2021年3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五号)
2021年3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修订通过,并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予以公布,自2021年3月3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npc.gov.cn/npc/kgfb/202103/a0a65fed7c7e405d8cf7ee1c81bd2855.shtml
来源:全国人大网
11.2021年3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六号)
2021年3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修订通过,并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予以公布,自2021年3月3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npc.gov.cn/npc/kgfb/202103/ad7c02972e8f4b3d977189b2dba36ec8.shtml
来源:全国人大网
12.2021年3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以会令第42号发布《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21年3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以会令第42号发布《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决定对《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等6件规章、《关于补充、修订部分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型划分标准的通知》等9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21年2月23日第1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予公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fzggwl/202104/t20210401_1271606.html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13.2021年3月26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简称“《通知》”)
2021年3月26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为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三部门就有关要求发布《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73455&itemId=
来源:中国银保监会
14.2021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释〔2021〕5号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
2021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正确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行政申请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21年3月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3次会议通过,并予公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93031.html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15.2021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释〔2021〕6号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行政申请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21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行政申请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行政申请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21年3月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3次会议通过,并予公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93041.html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16.2021年3月23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负债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1年3月23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负债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为促进商业银行提升负债质量管理水平,维护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银保监会制定了《商业银行负债质量管理办法》,并予以印发。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73230&itemId=925
来源:中国银保监会
17.2021年3月22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五部门以财关税〔2021〕5号联合发布《关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简称“《通知》”)
2021年3月22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为落实《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4号),五部门将政策管理办法发布《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
http://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2103/t20210329_3677454.htm
来源:财政部
18.2021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发〔2021〕11号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北京市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简称“《意见》”)
2021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为北京市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北京市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的批复》《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发布《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92921.html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19.2021年3月16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三部门以财关税〔2021〕4号联合发布《关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
2021年3月16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经国务院同意,三部门将有关进口税收政策发布《通知》。该通知自2020年7月27日至2030年12月31日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
http://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2103/t20210329_3677452.htm
来源:财政部
20.2021年3月11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以财资〔2021〕83号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公路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简称“《办法》”)
2021年3月11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公路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为加强和规范公路资产管理,健全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确保公路资产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公路功能,促进公路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两部门联合制定了《办法》,并予印发。
具体内容详见:
http://zcgls.mof.gov.cn/zhengcefabu/202103/t20210331_3679154.htm
来源:财政部
21.2021年3月11日,财政部、国家文物局以财资〔2021〕84号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简称“《办法》”)
2021年3月11日,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为规范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两部门制定了《办法》,并予印发。
具体内容详见:
http://zcgls.mof.gov.cn/zhengcefabu/202103/t20210331_3679005.htm
来源:财政部
22.2021年2月28日,国务院国资委以国资发财评规〔2021〕18号发布《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简称“《意见》”)
2021年2月28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工作要求,指导地方国资委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企业重大债务风险,坚决守住不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国务院国资委提出发布《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asac.gov.cn/n2588035/c17761913/content.html
来源:国务院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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