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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法律快讯 2020-12-31

Category: Law Express 2020.12.31

(Available in Chinese Only)

法律法规:

1.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释〔2020〕15号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
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已于2020年12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1次会议通过,并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82051.html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2.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释〔2020〕16号发布《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于2020年12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并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82061.html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3.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释〔2020〕22号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并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82071.html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4.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释〔2020〕23号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并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82091.html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5.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释〔2020〕24号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
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并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82101.html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6.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释〔2020〕25号发布《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并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82111.html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7.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释〔2020〕26号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并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82121.html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8.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修正后的《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修正后的《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修订经2020年12月23日最高法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2020年12月28日最高检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58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条款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
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t/202012/t20201230_504430.shtml#2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9.2020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件涉窨井盖犯罪典型案例
2020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件涉窨井盖犯罪典型案例。2020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对依法惩治盗窃、破坏窨井盖等犯罪相关法律适用作出明确规定。日前,最高检发布了5件涉窨井盖犯罪典型案例。
具体内容详见:
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t/202012/t20201228_503701.shtml#2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10.2020年12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以2020年第61号公告发布《关于加强网上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公告》(简称“《公告》”)
2020年12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以2020年第61号公告发布《关于加强网上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公告》。为加强网上销售消费品的安全与召回监管,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市场监督总局就有关事项发布《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
http://gkml.samr.gov.cn/nsjg/zlfzj/202012/t20201229_324768.html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11.2020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以令第38号联合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
2020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以令第38号联合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已经2020年11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商务部审定,并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予以公布,自2021年1月27日起施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fzggwl/202012/t20201228_1260594.html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12.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四号)
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四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6日修订通过,并予公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012/56922569c17d4a4d822b3dad7c8be3c6.shtml
来源:全国人大网 

13.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
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6日通过,并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012/65fd71cf121e4c5a936dd05bc2c4b0ae.shtml 
来源:全国人大网 

14.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六号)
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6日通过,并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012/e144a7ea2cd245da9d7e73ed205a9322.shtml
来源:全国人大网 

15.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七号)
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七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6日修订通过,并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012/0ce8186957094659b51c5a8f1d11a918.shtml
来源:全国人大网

16.2020年12月2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
2020年12月2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决策部署,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促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发挥国有资产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节约高效履职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决定。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012/0e345bc4728742dfb26d1b5af717cba1.shtml
来源:全国人大网 

17.2020年12月2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关于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
2020年12月2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关于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为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决定。《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012/d092af7776574497804c486cc44611e2.shtml
来源:全国人大网

18.2020年12月26日,国务院以国令733号发布《政府督查工作条例》
2020年12月26日,国务院以国令733号发布《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已经2020年12月1日国务院第116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予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12/29/content_5574770.htm 
来源:中央人民政府 

19.2020年12月25日,海关总署以公告2020年第133号发布《关于2021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的公告》
2020年12月25日,海关总署以公告2020年第133号发布《关于2021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的公告》。为满足社会公众的海关统计数据使用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公布《2021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表》。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488243/index.html
来源:海关总署 

20.2020年12月2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深证会〔2020〕776号联合发布《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的通知》
2020年12月2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深证会〔2020〕776号联合发布《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的通知》。根据深沪港三所关于扩大深沪港通股票范围达成的共识,为配合做好相关在港上市生物科技公司股票纳入港股通股票范围工作,结合业务开展情况,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进行了修改,新增对生物科技公司可能未有收入、持续亏损,以及港股通开市前时段优化后买卖申报将受到价格限制的风险提示。同时,根据前期《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情况对交易异常情况处置条款进行了调整。予以发布,并自2020年12月28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rules/bussiness/t20201225_583965.html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21.2020年12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上证发〔2020〕98号联合发布《关于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的通知》
2020年12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上证发〔2020〕98号联合发布《关于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的通知》。为配合在港上市生物科技公司股票纳入港股通股票范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进行了修订,新增了关于部分港股通生物科技公司可能存在未有收入等情形的风险提示;同时,根据前期《证券法》修订情况及香港市场交易机制优化,相应调整及新增相关风险提示。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20年修订)》予以发布,并自2020年12月28日起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hkexsc/c/c_20201225_5288760.shtml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22.2020年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三部门以公告〔2020〕第22号发布《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简称“《办法》”)
2020年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三部门以公告〔2020〕第22号发布《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为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规则统一,完善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制度,促进我国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联合制定发布了《办法》,自2021年5月1日施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证监会公告〔2015〕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8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6〕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9号-公司债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6〕9号)、《企业债券发行信息披露指引》(发改办财金〔2015〕3127号文件附件2)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pbc.gov.cn/tiaofasi/144941/3581332/4154891/index.html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23.2020年12月24日,海关总署以公告2020年第132号发布《关于公布澳门CEPA项下经修订的原产地标准的公告》
2020年12月24日,海关总署以公告2020年第132号发布《关于公布澳门CEPA项下经修订的原产地标准的公告》。为促进内地与澳门经贸往来,根据《〈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有关规定,现对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3号附件中部分商品原产地标准予以修订,经修订的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484621/index.html
来源:海关总署 

24.2020年12月23日,证监会以公告〔2020〕70号发布《证券交易数据交换协议》《资本市场场外产品信息数据接口》
2020年12月23日,证监会以公告〔2020〕70号发布《证券交易数据交换协议》《资本市场场外产品信息数据接口》。公布金融行业推荐性标准《证券交易数据交换协议》(JR/T 0022—2020)、《资本市场场外产品信息数据接口》(JR/T 0190—2020),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2012/t20201225_389392.htm 
来源:证监会 

25.2020年12月23日,海关总署以第247号令发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2020年12月23日,海关总署以第247号令发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20年12月11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予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484586/index.html 
来源:海关总署 

26.2020年12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以公告〔2020〕第21号发布《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做市商管理有关事宜》
2020年12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以公告〔2020〕第21号发布《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做市商管理有关事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做好取消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行政许可审批后的制度衔接,加强事中事后管理,推动债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就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做市商管理有关事宜发布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pbc.gov.cn/tiaofasi/144941/3581332/4153344/index.html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27.2020年12月23日,教育部以部令第49号发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2020年12月23日,教育部以部令第49号发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已经2020年9月23日教育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2/s5911/moe_621/202012/t20201228_507882.html
来源:教育部 

28.2020年12月22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责任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的通知》
2020年12月22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责任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责任保险经营行为,促进责任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银保监会制定了《责任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并予以印发。该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52577&itemId=928
来源:中国银保监会 

29.2020年12月22日,国务院以国发〔2020〕18号发布《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简称“《决定》”)
2020年12月2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国务院发布《决定》。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12/29/content_5574773.htm 
来源:中央人民政府

30.2020年12月21日,教育部、财政部以教职成〔2020〕8号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20年12月21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9〕5号),教育部、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并予以印发。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7/moe_737/s3876_qt/202012/t20201225_507515.html
来源:教育部 

31.2020年12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以公告〔2020〕第19号发布《规范商业承兑汇票信息披露》
2020年12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以公告〔2020〕第19号发布《规范商业承兑汇票信息披露》。为加强商业承兑汇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市场化约束机制,保障持票人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就商业承兑汇票信息披露有关事宜发布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pbc.gov.cn/tiaofasi/144941/3581332/4151022/index.html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32.2020年12月18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财库〔2020〕46号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简称“《办法》”)
2020年12月18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制定了《办法》,并予以印发。
具体内容详见:
http://gks.mof.gov.cn/guizhangzhidu/202012/t20201228_3637419.htm
来源:财政部 

33.2020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农业农村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的通知》(简称“《意见》”)
2020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农业农村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的通知》。为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危害水生生物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顺利实施,加强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推进水域生态保护修复,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四部门联合制定了《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t/202012/t20201230_504422.shtml#2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34.2020年12月17日,财政部以财税〔2020〕54号发布《关于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年12月1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罚没财物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实践情况,财政部制定了《罚没财物管理办法》,并予以印发。该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
http://szs.mof.gov.cn/zt/mlqd_8464/zcgd/202012/t20201230_3638000.htm
来源: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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