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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法律快讯 2020-12-11

Category: Law Express 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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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1.2020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食品安全民事纠纷典型案例
2020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食品安全民事纠纷典型案例。为正确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好地理解和适用《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同时发布五个典型案例。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278171.html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2.2020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释〔2020〕14号发布《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20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20年10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13次会议通过,并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78191.html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3.2020年12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证函〔2020〕2741号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2号—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通知
2020年12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2号—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通知。为加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会员指南》进行了修订、更名并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2014年11月27日发布的《关于优先股纳入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标的证券范围相关事宜的通知》(上证函〔2014〕801号)、2015年10月28日发布的《关于报送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信息的通知》(上证函〔2015〕1970号)、2015年11月23日发布的《关于股票质押回购涉及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违约处置有关事宜的通知》(上证函〔2015〕2272号)、2020年6月12日发布的《关于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会员指南>的通知)》(上证函〔2020〕1195号)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guide/hyznlc/c/c_20201207_5274044.shtml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4.2020年12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证函〔2020〕2742号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3号—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的通知
2020年12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3号—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的通知。为加强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会员指南》进行了修订、更名并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2012年12月10日发布的《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会员指南>的通知》(上证会字〔2012〕253号)、2013年1月15日发布的《关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转常规后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会字〔2013〕3号)、2013年2月5日发布的《关于上市证券公司与股东之间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上证会字〔2013〕7号)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guide/hyznlc/c/c_20201207_5274061.shtml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5.2020年12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以公告2020年第19号发布《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简称“《公告》”)2020年12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为进一步支持稳就业、保就业、促消费,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就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有关事项发布《公告》。《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3/c5159450/content.html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6.2020年12月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深证会〔2020〕730号发布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相关条款的通知
2020年12月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相关条款的通知。为进一步丰富交易所基金品种,满足投资者需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推出所跟踪指数成份证券包含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品种的跨市场债券ETF,并对投资深沪港三地市场的跨市场股票ETF申购赎回模式进行优化。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rules/bussiness/t20201204_583675.html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7.2020年12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证发〔2020〕88号发布关于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有关条款的通知
2020年12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有关条款的通知。为明确跨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交易和申购赎回机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并予发布。该细则自2020年12月4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关于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2号)、《关于债券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基字〔2013〕86号)、《关于现金申赎类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7〕53号)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main/trading/fund/c/c_20201204_5272914.shtml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8.2020年12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证发〔2020〕89号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
2020年12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要求,持续推进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发行上市审核工作,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进行了修订。修改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0年修订)》,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3月1日发布的《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通知》(上证发〔2019〕18号)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tib/review/c/5273396.shtml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9.2020年12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证发〔2020〕90号发布关于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年12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为落实新《证券法》要求,优化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议机制,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改后形成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已经本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3月1日发布的《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上证发〔2019〕19号)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tib/review/c/5273456.shtml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10.2020年12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证发〔2020〕91号发布《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环节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
2020年12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环节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为了明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环节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等规定,就相关事项发布《通知》,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main/trading/bond/c/c_20201204_5273471.shtml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11.2020年12月4日,民政部以民发〔2020〕116号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
2020年12月4日,民政部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民法典》规定,对婚姻登记有关程序等作出调整。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xxgk.mca.gov.cn:8011/gdnps/pc/content.jsp?id=14792&mtype= 
来源:民政部

12.2020年12月3日,财政部以部令第104号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
2020年12月3日,财政部以部令第104号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0年11月26日第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9月21日财政部发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财综字〔1998〕104号)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
http://pjzx.mof.gov.cn/zhengceguiding/202012/t20201209_3633492.htm
来源:财政部

13.2020年12月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以第389号发布《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2020年12月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以第389号公告发布《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关于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要求,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对截至2020年9月30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保留规范性文件45件,拟修改规范性文件2件,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6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1件。
具体内容详见: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0/12/4/art_74_155439.html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14.2020年12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以公告2020年第18号发布关于《国际运输船舶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简称“《办法》”)
2020年12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以公告2020年第18号发布关于《国际运输船舶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运输船舶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41号)、《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国际运输船舶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52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办法》,并予以发布。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59/c5159448/content.html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15.2020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提出28条贯彻落实意见 
2020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提出28条贯彻落实意见。最高检提出的贯彻落实意见强调要着力在十个方面下功夫,即着力在依法能用尽用、提升案件质效上下功夫,树立正确的工作目标和业绩导向;着力在落实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上下功夫,准确把握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着力在保障当事人权益上下功夫,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着力在促进认罪悔罪上下功夫,做好教育转化工作;着力在加强与律师沟通协商上下功夫,提升制度适用效果;着力在用好起诉裁量权上下功夫,发挥审前把关和分流作用;着力在精确量刑建议上下功夫,提升量刑规范化水平;着力在加强协作配合上下功夫,共同推动制度深入适用;着力在防范廉政风险上下功夫,确保制度廉洁适用;着力在提升素质能力上下功夫,为制度深入适用提供保障。
具体内容详见:
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t/202012/t20201210_488555.shtml#2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16.2020年11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以汇综发〔2020〕91号发布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简称“《规定》”)
2020年11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信息系统代码标准化工作,提高外汇管理和统计分析水平,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家标准相关管理办法和外汇局工作实际,制定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汇综发〔2008〕16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实施细则》(汇综发〔2011〕131号)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外汇业务系统适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17〕93号)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afe.gov.cn/safe/2020/1209/17775.html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17.2020年11月2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以公告2020年第43号发布《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简称“《公告》”)
2020年11月2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以公告2020年第43号发布《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就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发布《公告》。该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执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
http://szs.mof.gov.cn/zhengcefabu/202012/t20201207_3633090.htm 
来源:财政部

18.2020年11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等十二部门以建城〔2020〕93号联合发布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2020年11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等十二部门联合发布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予以印发。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012/t20201204_248315.html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9、2020年11月26日,司法部印发《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简称“《办法》”)
2020年11月26日,司法部印发《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为了切实履行国务院赋予司法部指导法学研究工作的职能,加强对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的规范管理,司法部制定《办法》。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moj.gov.cn/government_public/content/2020-12/08/fggz_3261297.html 
来源:司法部

20.2020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十二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2020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十二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经2020年9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定,现将无锡F警用器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等四件指导性案例(检例第81-84号)作为第二十二批指导性案例(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题)发布,供参照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
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t/202012/t20201208_488360.shtml#2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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