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 Express

每週法律快訊 2019-07-19

Category: Law Express 2019.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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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

1. 2019年7月12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發改辦外資〔2019〕778號發佈《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對房地產企業發行外債申請備案登記有關要求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製作《通知》的目的是完善房地產企業發行外債備案登記管理,強化市場約束機制,防範房地產企業發行外債可能存在的風險,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通知》規定房地產企業發行外債只能用於置換未來一年內到期的中長期境外債務;在外債備案登記申請材料中要列明擬置換境外債務的詳細資訊,並提交《企業發行外債真實性承諾函》;發行外債要加強資訊披露,在募集說明書等檔中需明確資金用途等情況;房地產企業應制定發行外債總體計畫,有效防控外債風險。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907/t20190712_941421.html
來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

 

2. 2019年7月12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上證函〔2019〕1163號發佈《關於發佈<科創板上市公司資訊披露工作備忘錄>第一號至第八號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製作《通知》是為了規範科創板上市公司和相關資訊披露義務人的資訊披露行為,保障投資者知情權。《通知》包括資訊披露業務辦理指南、資訊報送及資料填報業務指南、日常資訊披露指引、股權激勵資訊披露指引、退市資訊披露指引、業務操作事項、年度報告相關事項、融資融券、轉融通相關資訊披露要求;明確了資訊披露業務辦理和資料的報送要求,明確了科創板資訊披露的內容及格式,明確涉及業務操作事項的資訊披露要件,明確年度報告相關事項的辦理要求,明確融資融券、轉融通的相關資訊披露口徑。

具體內容詳見: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guide/slkcbbsdzczywznylc/xxpljgywzn/ssgsrcxxplgzbwl/c/c_20190712_4862505.shtml
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3. 2019年7月12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上證發〔2019〕79號發佈《關於發佈科創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通用業務規則及業務指南目錄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製作《通知》是為了進一步明確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業務規則適用範圍。《通知》規定科創板上市公司除適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及其他僅適用於科創板上市公司的業務規則和業務指南外,還應當適用《通知》附件所列適用於本所上市公司持續監管的業務規則和業務指南。《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tib/listing/c/4862496.shtml
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4. 2019年7月15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上證函〔2019〕1172號發佈《關於科創板戰略投資者參與證券出借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製作《通知》是為進一步明確科創板戰略投資者參與證券出借業務的具體要求。《通知》規定戰略投資者在承諾持有期限內原則上不得與關聯方進行約定申報,但通過約定申報方式將獲配股票出借給證券公司、僅供該證券公司開展融資融券業務的除外;戰略投資者及其關聯方在戰略投資者承諾的上市公司獲配股票持有期限內,不得融券賣出該上市公司股票。

具體內容詳見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guide/slkcbbsdzczywznylc/jyglywznylc/jyglgztz/c/c_20190715_4863069.shtml
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5. 2019年7月16日,司法部以司規[2019]1號發佈《律師事務所境外分支機構備案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製作《規定》的目的是規範律師事務所境外分支機構備案工作。《規定》規定了律師事務所設立境外分支機構的資訊定期報送與備案要求,加強對其境外分支機構的人員、業務、財務等的監督管理要求。《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moj.gov.cn/government_public/content/2019-07/16/tzwj_3228194.html
來源:司法部政府網

 

6. 2019年7月1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工業和資訊化部、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民銀行、國資委、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證監會以發改財金〔2019〕1104號發佈《關於印發<加快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製作《通知》是為進一步暢通市場主體退出管道,降低市場主體退出成本,激發市場主體競爭活力,完善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通知》規定了市場主體退出制度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與整體目標;規範市場主體自願解散退出,穩妥實施強制解散退出,明確特定領域退出規則;完善了市場主體清算機制與註銷登記制度;完善破產法律制度,完善企業破產制度並分步推進建立自然人破產制度;完善特殊類型市場主體退出和特定領域退出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機構市場化、國有企業、非營利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等退出機制,完善特定領域退出機制;完善市場主體優劣甄別與退出預警機制;完善市場主體退出關聯權益保障機制,建立健全社會安全網,依法保護金融債權人利益,切實防範國有資產流失;完善市場主體退出配套政策,完善信用記錄與信用修復制度,完善市場主體退出資產資源優化利用制度,健全社會公示和監督制度。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907/t20190716_941615.html
來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

 

7. 2019年7月1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以發改辦環資〔2019〕785號發佈《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於深入推進園區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製作《通知》的目的是提升園區污染治理水準,培育壯大節能環保產業,推動美麗中國建設,選擇一批園區(含經濟技術開發區)深入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通知》規定了園區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總體要求、實施範圍和主要任務、政策支持、工作安排和有關要求,具體提出了培育第三方治理新模式、規範合作關係、推動第三方治理資訊公開、探索實施限期第三方治理的主要任務,明確了符合條件的園區申請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的申報要求。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907/t20190719_941856.html
來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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