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速遞

每週法律快訊 2021-05-07

類別: 法律速遞 2021.05.07

法律法規:

1.2021年4月30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上證函〔2021〕887號發佈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投資者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指南第4號——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REITs)》的通知
2021年4月30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投資者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指南第4號——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REITs)》的通知。為方便市場全面掌握、按需使用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REITs)業務辦法(試行)》等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投資者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指南第4號——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REITs)》,並予發佈。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guide/reits/c/c_20210430_5448924.shtml
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 

2.2021年4月30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上證函〔2021〕895號發佈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REITs)業務指南第1號——發售上市業務辦理》的通知
2021年4月30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REITs)業務指南第1號——發售上市業務辦理》的通知。為規範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售、上市業務及相關資訊披露等工作程式,明確各市場參與機構業務辦理職責、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REITs)業務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REITs)規則適用指引第2號——發售業務》等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REITs)業務指南第1號——發售上市業務辦理》,並予發佈,並自發佈之日起實施。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guide/reits/c/c_20210430_5448927.shtml
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 

3.2021年4月29日,深圳證券交易所以深證上〔2021〕454號發佈關於《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發行上市審核業務指引第1號——保薦業務現場督導》的通知
2021年4月29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發佈關於《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發行上市審核業務指引第1號——保薦業務現場督導》的通知。為保障創業板註冊制高品質運行,規範現場督導行為,提升現場督導透明度,深圳證券交易所制定了《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發行上市審核業務指引第1號——保薦業務現場督導》,並予以發佈,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rules/bussiness/t20210430_585748.html
來源:深圳證券交易所 

4.2021年4月2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以發改產業〔2021〕594號發佈《關於鋼鐵冶煉專案備案管理的意見》(簡稱“《意見》”)
2021年4月2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關於鋼鐵冶煉專案備案管理的意見》。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決策部署,鞏固化解鋼鐵過剩產能成果,推進鋼鐵產業結構調整,推動鋼鐵行業實現碳達峰、碳中和,促進綠色低碳、高品質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現就鋼鐵冶煉項目備案管理提出發佈《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105/t20210506_1279236.html
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 

5.2021年4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2021〕13號發佈《關於印發新時代中央國家機關及有關單位對口支援贛南等原中央蘇區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年4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印發新時代中央國家機關及有關單位對口支援贛南等原中央蘇區工作方案的通知》。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新時代支持革命老區振興發展的意見》(國發〔2021〕3號)有關部署,紮實推進新時代中央國家機關及有關單位對口支援贛南等原中央蘇區工作,國務院辦公廳制定發佈工作方案。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4/30/content_5604143.htm
來源:中央人民政府  

6.2021年4月16日,財政部、生態環境部等四部門以財資環〔2021〕25號聯合發佈關於印發《支持長江全流域建立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簡稱“《方案》”)
2021年4月16日,財政部、生態環境部等四部門聯合發佈關於印發《支持長江全流域建立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全面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加快推動長江流域形成共抓大保護工作格局,四部門研究制定了《方案》。
具體內容詳見:
http://zyhj.mof.gov.cn/zcfb/202104/t20210430_3695816.htm
來源:財政部 

7.2021年4月16日,財政部等六部門以財關稅〔2021〕18號聯合發佈《關於“十四五”期間能源資源勘探開發利用進口稅收政策管理辦法的通知》(簡稱“《辦法》”)
2021年4月16日,財政部等六部門聯合發佈《關於“十四五”期間能源資源勘探開發利用進口稅收政策管理辦法的通知》。為落實《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於“十四五”期間能源資源勘探開發利用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21〕17號),六部門特制定發佈《辦法》。該辦法有效期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具體內容詳見:
http://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2104/t20210430_3695948.htm
來源:財政部 

8.2021年4月12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三部門以財關稅〔2021〕17號聯合發佈《關於“十四五”期間能源資源勘探開發利用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簡稱“《通知》”)
2021年4月12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三部門聯合發佈《關於“十四五”期間能源資源勘探開發利用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為完善能源產供儲銷體系,加強國內油氣勘探開發,支持天然氣進口利用,三部門將有關進口稅收政策發佈《通知》。該通知有效期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具體內容詳見:
http://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2104/t20210430_3695876.htm
來源:財政部 

9.2021年4月12日,國資委辦公廳以國資廳發財評〔2021〕17號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金融衍生業務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簡稱“《通知》”)
2021年4月12日,國資委辦公廳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金融衍生業務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關於切實加強金融衍生業務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資發財評規〔2020〕8號,以下簡稱8號文)印發以來,多數中央企業認真貫徹執行,完善管理制度,加強集團管控,嚴守套保原則,金融衍生業務運行總體平穩。但部分企業存在資質審核把關不嚴、資訊化監測水準不高、業務報告不及時等問題。為推動中央企業進一步落實好8號文,規範執行制度規定,國資委將有關事項發佈《通知》。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asac.gov.cn/n2588035/n2588320/n2588335/c18320824/content.html
來源:國資委 

10.2021年4月2日,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以銀保監辦發〔2021〕46號發佈《關於明確外資法人銀行對母行集團大額風險暴露有關監管要求的通知》(簡稱“《通知》”)
2021年4月2日,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發佈《關於明確外資法人銀行對母行集團大額風險暴露有關監管要求的通知》。為進一步對外資銀行執行《商業銀行大額風險暴露管理辦法》(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8年第1號)相關監管規定予以明確,經銀保監會同意,中國銀保監會就有關事項發佈《通知》。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81215&itemId=928
來源:銀保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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