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earch & Publication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7修正)(法释[2017]7号)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MORE...

本所此前已发布《新媒体时代房地产广告合规要点》,对以多媒体形式发布的房地产广告指出原则性合规建议。但房地产广告日新月异、野蛮发展,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跟随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脚步不断加大打击违法广告的力度,这对房地产企业发布广告的合规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将以审查指引的形式,分述房地产广告中不同风险程度的用语。

MORE...

自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后,公司设立门槛大大降低。出于商业考虑,一些股东在未实缴出资的情况下将股权以象征性对价(例如一元)或零对价转让(以下统称“一元转让”)。本文将简要分析有限公司未实缴出资的股东一元转让股权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原股东对公司的出资义务;2、原股东对公司债务的承担;3、税务风险。

MORE...

在目前我国的立法中,“撤销纯国内仲裁裁决”与“撤销涉外仲裁裁决”各自适用不同的申请事由与司法审查规则;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于2021年7月30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仲裁法修订意见稿》”)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下称“《仲裁法修订说明》”),就纯国内及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进行了统一规范。就“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规则,笔者拟在本文中进行简要分析。

MORE...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见,在公司章程未有特别约定的情形下,自然人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东资格。但股东资格继承的特殊之处在于,股东资格兼具财产性和人身性,其继承需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典》”)关于继承的相关规定。本文拟就股东资格继承的相关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MORE...